星期五, 3月 06, 2009

浪漫主義

浪漫主義(Romanticism)這個詞語在字源上,原本僅意味「如古代傳奇故事般的」(as in the old romances),最早通常用來指涉一些古代的騎士冒險犯難、英雄美人式的敍事傳奇。但由於十七世紀在哲學與思想上是所謂的「理性時代」(the Age of Reason),強調理智,重視秩序,推崇邏輯,因此「浪漫」這個字幾乎一向被用為貶抑之辭,與「荒謬」、「幼稚」、「誇大」、「不實」等字意義相近。直至一六六三年,Romancer(傳奇家)一字,其字義仍為Liar(騙子)整個十八世紀,「浪漫」一辭經常予人的聯想仍是「寓言」(fable)、「童話故事」(fairy tale),甚至「夢境」(dream)。